

罗茨风机厂房消防等级_罗茨风机
罗茨风机厂房消防等级:2021消防预习: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及记忆口诀
进入6月份,距离2021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时间又近了一步,各位考生备考的如何了呢?今天优路教育整理了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及记忆口诀,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优路教育提醒各位考生:这个表必须要背下来。不少考生觉得这个表背诵有难度,优路教育肖老师为我们总结了记忆口诀,可以按口诀来记忆:
记住了吗?如果记住了,可以画下下图的表格,自己进行填写:
下面我们来看下表3.3.1的注释:注释中的第一条必须要记住。
下面来看下仓库的层数和面积:
这个表格也是需要记忆的,觉得很难记?别担心,肖老师也做了总结,提供了记忆口诀:
看了记忆口诀,是不是很快就记住了?
罗茨风机厂房消防等级:不同消防等级的厂房要有哪些消防系统和设施呢?
因为行业的多样性导致厂房的类型也具有多样性,针对这不同类型的厂房,国家也将其规划为甲乙丙丁戊五个不同的消防等级。要知道不同消防等级的厂房所需要的消防系统和设施可是有差异的,下面合景消防给大家讲讲不同消防等级的厂房要有哪些消防系统和设施!
五类厂房各需要哪些消防系统和设施?
1、甲类厂房
存放闪点低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低于10%的气体以及各类自燃易爆危险品和强氧化剂的厂房其消防等级为甲类厂房,甲类厂房需要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控制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泡沫灭火系统,同时还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气体灭火器、消防沙、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这些消防设施。
2、乙类厂房
存放闪点介于28℃-60℃之间的液体、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助燃气体以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气体的厂房其消防等级为乙类厂房,乙类厂房需要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泡沫灭火系统,同时还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气体灭火器、消防沙、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这些消防设施。
可以说甲类和乙类厂房配备的消防系统和设施是相同的,主要还是甲类厂房和乙类厂房存放的物品都比较相近,唯一略有不同的是固体以及气体、液体的燃点会有所差异。
3、丙类厂房
存放不低于60℃的液体以及可燃固体的厂房其消防等级为丙类厂房,丙类厂房需要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泡沫灭火系统,有些场所可能会需要到气体灭火系统,同时还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这些消防设施。
4、丁类厂房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高温或熔化的加工,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的厂房其消防等级为丁类厂房,丁类厂房需要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同时还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这些消防设施。
5、戊类厂房
存放不燃物品的厂房其消防等级为戊类厂房,一般都是存放水泥、砂石、钢材为多,戊类厂房需要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同时还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这些消防设施。
虽然厂房的消防等级会有所不同,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说是都必须要有的,因为有了这个系统之后才能更早更及时的发现火灾。又因为场所存放物品的不同以及场所功能的不同,有些消防系统又不适用了,但也不会有比较大的差异。
罗茨风机厂房消防等级:厂房消防等级的划分标准与适用类型(含案例分析)
原标题:厂房消防等级的划分标准与适用类型(含案例分析)
提及厂房,也许你会与“丙二类”“甲类”等关于厂房的等级标识关联。
厂房是指用于生产以及存储的建筑。厂房可分工业厂房以及普通厂房,不同类型的厂房能用于生产的产品是不同的。
而这里的“丙二类”可以拆分为两个不同的等级规定类型:
丙:是指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划分等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规范》)第3.1.1 条显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五个等级类别。
二:是指厂房的耐火等级,根据厂房不同程度的防火性能,顾名思义,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
所以,“丙二类”厂房是指,该厂房的可生产的危险等级为:丙,厂房建筑的耐火性为二级。那么,我拥有的“丙二类”厂房到底能生产什么类型的东西呢?我生产存储易燃品是否适用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生产火灾危险性的五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上表显示,当生产的产品符合上述的条件是(其中一条)所使用的厂房需要达到该类别的要求才可以生产,否则将会产生生产安全隐患。
当然,《规范》表示对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 、花炮厂房(仓库),由于这些建筑内的物质以剧烈的化学爆炸,防火要求特殊,有关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要求在《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 等规范中有专门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这些建筑或工程。
这里便不对这类型的生产做赘述,有需要了解相关信息的人士,可以在网页搜索相关信息进行了解。
上表中的闪点,是指: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闪燃是液体表面产生足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气体时,遇火源产生短暂的火光,发生一闪即燃的现象。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此段来源百度百科)
通俗来讲,就是当液体汽化的时候,附近能够点燃这个气体的最低温度,就是闪点。
让我们来举个例子吧:我们常用的柴油:它的闪点根据测量是60℃以上,也就是说,当它周围的温度没有达到60℃的时候,它是不会着火的。而一般气体打火机是采用丁烷气体作燃料的,丁烷燃烧的火焰中心温度1800度左右。 煤油燃烧的火焰中心温度1660度左右。汽油燃烧的火焰中心温度1520度左右。明火的温度是远远高于柴油的闪点的,这也是加油站内禁止吸烟的原因。
爆炸下限: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爆炸下限理解相对简单,我们在新闻中听到的粉尘爆炸,如面粉厂,煤矿等典型区域,就会产生相对的回合粉尘,不是指产生了粉尘就会产生爆炸,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一定的浓度2.火源。而其中最低的浓度就是指爆炸下限。
以面粉(谷物淀粉)为例,面粉的爆炸下限是45g/m3也就是说,当面粉厂的室内浓度达到该数值时,遇到明火,则会产生爆炸。
题外话:想要知道自己生产或者存储的具体商品合适的具体等级,可以联系相关专业公司进行测量以及查询。
接下来要说的是关于厂房的耐火性的四个等级的具体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表显示了每个等级对于厂房使用材料的耐火性的具体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厂房对于材料的耐火性要求是比较高的,这也是与厂房的用途有关。市面上,有许多厂房都是属于工业厂房,工业生产,最重要的就是与化学反应,机械生产有关。重工业本就是相对危险的行业,所以,国家对此类的生产安全系数要求也很高。我们很经常在网上看到有关厂房失火的新闻,这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厂房等级选择不合适导致的,而其所导致的损失是无法预见的。
上表中,以“一级防火墙”为例“不燃烧体 3.00”字样中,“不燃烧体”显而易见是指材料是不可燃的材料,而“3.00”是指什么是,是指其耐火极限,也就是该材料在明火燃烧中,可以达到最高3.00小时不燃。
以我们通常涉及到的钢材为例,钢材是属于难燃烧体,但是它的耐火极限是只有0.25h,也就是15分钟。而,钢材,因为其硬度以及实用性,经济性,在金属材料中是上乘的,但是这种耐火极限对于厂房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钢材上,会涂“防火涂料”来增强它的耐火极限,如:NH室内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使用这种涂料的钢材,耐火极限是达到了3.00小时的。所以,并不是说,钢材结构的厂房的耐火性就低,关键在于所用的防火涂料的耐火极限。
因此,我们在挑选厂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所用的材料的耐火极限以及相关材料,避免后续消防所产生的麻烦。
世界上,每一件事物都是有极限的,工业材料也不外如此。这里的不可燃材料,并不是永久的,而是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可燃。所以说,生产存在危险性,最重要的不是找到一劳永逸的办法,当然也不存在,而是要找到时时解决安全隐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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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茨风机厂房消防等级:找回密码
第一节 建筑耐火等级
一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1、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4-1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指由建筑构件的材料遇火反应,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对建筑构件而言不燃烧体如墙柱、基础等;难燃烧体如吊架、吊顶及内部管道;燃烧体如门窗、吊顶、装饰材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将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h”表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是指按特定的加温方法,在标准的实验室条件下,所表示的现场火灾发展情况的一条理想化了的试验曲线。该曲线以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目的是为了对建筑构件的极限耐火时间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我国采纳了国际标准ISO834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该曲线公式为T-T0=345lg(8t+1) 式中t为时间,以“min”计;T为当所用时间为t时,构件所承受的温度值,以“℃”计;T0为初始温度,以“℃” 计;计算时设定位20℃。下图4-1是根据国际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公式作出的温度-时间曲线,
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如楼板受火焰或高温作用时,完整性被破坏,火焰穿到上层房间,表明楼板的完整性被破坏。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构件失去隔热过量热传导的性能。在试验中,如果构件的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超过140℃,或背火面任一点温度超过初始温度180℃时,均表明构件失去隔火作用。
经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建筑构件发生三者之一时的耐火极限用时间来衡量,建筑墙体有承重墙、普通粘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它们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5~10.5h不等,这与墙的结构厚度有关(12cm~37cm),具体见表4-1
二 建筑物的耐火设计
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从表4-2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我国建筑的耐火设计采用耐火等级设计方法考虑温度—时间的关系及具体各构件的耐火时间来定。
1、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等级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的危险性和火灾荷载等因素来选定。
从表4—2可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燃烧性能有相应的关系。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表4-1 常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普通粘土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实体墙
12
2.50
不燃烧体
18
3.50
不燃烧体
24
5.50
不燃烧体
37
10.50
不燃烧体
加气混凝土砌墙
10
2.00
不燃烧体
轻质混凝土砌墙
12
1.50
不燃烧体
24
3.50
不燃烧体
37
5.50
不燃烧体
非普通粘土砖墙(不包括双面抹灰厚)
1.50
不燃烧体
12
3.00
不燃烧体
普通粘土砖墙(包括双面抹灰1.5厚)
15
18
24
4.50
5.00
8.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粉煤灰硅酸盐砌块墙
20
4.00
不燃烧体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粉煤灰、水泥、石灰)
10
3.40
不燃烧体
充气混凝土砌块墙
15
7.00
不燃烧体
木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钢丝网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2) 板条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0.85
0.85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纸面石膏板。其结构、厚度(cm)为:1.2+4.6(空)+1.2,
2×1.2+7(空)+3×1.2
2)双层普通石膏板,板内掺纸纤维,其结构、厚度(cm)为:2×1.2+7.5(空)+2×1.2
0.33
1.1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菱苦土珍珠岩圆孔空心条板隔墙
1.30
不燃烧体
钢筋混凝土大板墙(C20混凝土)
6.60
12.00
1.00
2.6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续表4—1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钢筋混凝土柱
20×20
20×40
30×30
30×50
37×37
1.40
2.70
3.00
3.50
5.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筋混凝土园柱
直径30
直径45
3.00
4.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无保护层的钢柱
0.25
不燃烧体
有保护层的钢柱
1) 用普通粘土砖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2 cm
2) 用陶粒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3) 用C20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4) 用加气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40 cm
5) 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6) 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
2.00cm
3.00cm
2.85
3.00
2,85
1.00
1.00
1.50
1.2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梁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2) 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2.5cm
3.0cm
1.20
1.75
1.00
1.2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无保护的钢梁、楼梯
1)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的钢梁为
2.00cm
3.00cm
2)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0.25
1.5
2.00
1.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续表4—1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2)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1.00
1.25
0.50
0.75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四边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为1cm
2cm
7.0
8.0
1.40
1.5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现浇的整体式梁板,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1.40
1.5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简支钢筋混凝土圆孔空心楼板
1)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2cm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圆孔楼板保护层厚度为2cm
1.25
0.7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无保护层
0.25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用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梁、珩架用钢丝抹灰粉刷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2.0
1.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屋面板
1)加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5cm
2)充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3)钢筋混凝土方孔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4)轻型纤维石膏屋面板
1.25
1.60
1.20
0.6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表4-2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燃烧体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燃烧体
通常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砖木结构的建筑为三级耐火建筑;木结构的建筑为四级耐火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重要的公共建筑一定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如通讯大楼、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大型医院及体育馆、百货大楼等建筑。对于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等如采用一、二级有困难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对于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主要根据火灾的危险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包括锅炉房在内(若每小时燃煤锅炉的总发热量小于4t时,采用三级);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设计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通常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建筑,具体见表4—3
表4—3 高层建筑分类
名称
一类
二类
居住
建筑
高级住宅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0~18层的普通住宅
医院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级旅馆
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
建筑高度超过50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
中央极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耐火等级的选定作了规定,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各类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4
表4-4 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3、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①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4—5。
②特殊贵重的仪器设备仪表等应设在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③变电所、配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筑,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开洞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④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内。
⑤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同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分开。
⑥总储量大雨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表4—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生产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厂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一级
二级
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3000
2000
一级
二级
不限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500
500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4000
1000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6000
1000
注:①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②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戊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
4、 高层工业建筑耐火设计
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成果24米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架仓库。
为了保障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
表4-6 高层工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5、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4-7
表4—7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单层库房
多层库房
高层库房
库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3、4项
1、2、5、6项
一级
一级、二级
180
750
1、3、4项
一级、二级
三级
2000
500
900
2、5、6项
一级、二级
三级
2800
900
1500
1项
一级、二级
三级
4000
1200
2800
150
2项
一级、二级
三级
不限
6000
2100
4800
1200
4000
300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500
4800
500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2100
6000
1000
注:①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筑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一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 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设施。建筑物不但要考虑本身的耐火强度,还要考虑周边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现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1、定义:为阻止建筑物之间的火势蔓延,建筑物之间留出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2、影响因素: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如热辐射,热对流,方向,风速,燃烧性能以及其开口面积大小,相邻建筑物高度,消防车到达时间及扑救情况等均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1)、单、多层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见表4-8
表4-8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10
四级
10
12
另外, 几种特殊情况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照下面确定
①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同高度的相邻建筑物,当较低建筑物的一面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以减少3.5米。相邻两座建筑物,如较高建筑物起火时,火焰不致向较低一面建筑物窜出和落下,其防火间距亦可相对减少不小于3.5米。
②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③当两座建筑物相邻两面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若外墙全部不开设洞口有困难,则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两门窗不是正对开设,这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4-8的规定减少25% 。
例: 甲、乙建筑物均为二级耐火等级,甲建筑物山墙的高度为10米,宽为12米,乙建筑物的长×宽=12m×12 m,各墙面允许开设门窗孔洞为多少m2,其防火间距为多少m?
解: 甲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10×12×5%=6m2
乙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于12×12×5%=7.2m2
其防火间距为6×(1-25%)=4.5 m
④民用建筑及终端变电所,燃煤炉锅房(单台蒸发量小于等于4吨,总蒸发量小于等于12吨) 的防火间距按表4-8,若超过蒸发量按工业厂房间距执行。
⑤对于层数小于6层,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等级的数座住宅,若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m2,则可成组布置(小区),组内建筑之间平行的距离不小于4米。组与组或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不应小于表4—8的规定。
2)、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以及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9的规定
表4-9 高层建筑之间或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建筑种类
高层建筑
裙房
其它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建筑
13
11
14
裙房
①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檐算起。
②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物面高15米并在此以下范围内的墙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时,其间距可不限。
③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 ,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4米。
④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高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且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3)、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
低层厂房及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0的规定。
①甲类厂房之间及其它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米。乙类物品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米,与其它民用建筑不宜小于25米。
②戊类厂房、库房之间及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减少2米。
③高层厂房、高层库房之间及其与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3米。
表4-10 厂房与库房的防火间距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10
12
14
三级
12
14
16
四级
14
16
18
④两座厂房或库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4米。
⑤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较低一座墙为防火墙时,且屋面耐火极限≮1h时,其防火间距均可相应减少,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⑥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⑦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⑧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4—11
表4—11 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储存物品类别
防火 储量(t)
建筑物名称 间距(m)
甲类
3、4项
1、2、5、6项
10
10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40
25
30
其它
建筑
耐火
等级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15
2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25
注:①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但本表第3、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超过5t时,可减少为12米。
②甲类物品库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还有各种各样的防火间距,如从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厂之间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站、地下油罐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详细见第五章第二节中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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